合肥市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物流运输行业纾困政策的通告 合防〔2022〕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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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物流运输行业纾困政策的通告 合防〔2022〕17号
来源:合肥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时间:2022-04-14?浏览量:4656
合肥市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物流运输行业纾困政策的通告 

合防〔2022〕17号
一、给予运输生产品资驾驶员补贴 。给予运输重点企业生产品资的驾驶员每人每天300元补贴;给予执行政府指令性运输任务的驾驶员隔离期间每人每天500元误工补贴,车辆隔离停运期间每辆每天500元停运补贴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经信局)
二、给予货运企业防疫补贴 。给予担负重点企业生产品资运输的货运企业在员工核酸检测、防护设施采购等支出30%的补贴,最高不凌驾10万元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经信局)
三、给予入境非冷链货物航班防疫补贴 。给予担负合肥新桥机场入境非冷链货物航班防疫包管的物流企业在疫情防控事情中投入的物资、消杀、人力、设备、关闭治理等支出30%的补贴,最高不凌驾200万元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四、给予“陆改水”企业补贴 。给予开展“合肥-宁波”“陆改水”业务的外贸企业或署理每标箱300元补贴 。给予担负重点企业生产品资“陆改水”集装箱运输的企业或署理每内贸标箱300元补贴,从上海港调运至合肥港的每外贸标箱在原有补贴基础上增加200元空箱补贴,加开的合沪(含太仓)外贸直航班轮每航次1万元补贴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经信局)
在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相关政策步伐的基础上,对物流运输行业给予以上政策支持,执行期暂定为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视疫情防控形势适当延长,本政策与其他市级政策按从高不重回复则执行 。
本政策由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卖力执行并解释 。
合肥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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