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警示】拿公款理“私财” 她打错了人生的“算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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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警示】拿公款理“私财” 她打错了人生的“算盘”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时间:2021-03-15?浏览量:13353
    “我毁在了不懂财务、不懂执法又心存侥幸上 ,是贪欲使我迷失了人生偏向 ,教训刻骨铭心……”今年9月27日 ,淮南市寿县纪委监委首例职务犯法案件在寿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站在被告席上的寿春镇花园村原报账员、文书袁燕在最后陈述环节痛哭流涕。
    2008年12月 ,拥有高中学历的袁燕进入寿春镇花园村委会担当报账员、文书职务。刚到村委会时 ,袁燕事情不怕刻苦 ,认真积极 ,接人待物热情大方 ,很快赢得了镇村干部及群众的好评。然而 ,袁燕不懂财务、事情后又不注重财经知识学习的缺陷逐渐袒露出来。
    2009年 ,寿县开始大规模建设城南新区 ,位于城南的花园村面临沉重的征地拆迁任务 ,同时涉及大宗征地拆迁资金的赔偿申报和发放。这些资金牵涉账务收支 ,又需要到户发放 ,加上不少村民终年在外迟迟不领赔偿款 ,很快袁燕经手的账务就泛起账目杂乱、公私不分。
    “在接受组织视察期间 ,她一开始自己都说不清、理不顺自己亲手操作的账务资料及财务关系。”寿县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卖力人余茂强介绍 ,厥后照旧在办案人员的耐心梳理下 ,袁燕才算弄明白经手的一些账目。
作为报账员 ,袁燕在财务账目上一知半解甚至稀里糊涂 ,但自己的“小算盘”却打的“贼精”。面对巨额征地赔偿款 ,袁燕打起了挪用账上资金赚点“零钱花花”的主意。
    “钱在村账务上‘趴着’ ,即是是在自己手中闲置 ,不如将其‘盘活’。”动了歪心思的袁燕 ,第一次从自己保管的账上实验拿出部分存款购置了短期理工业品 ,到期后又偷偷将本金退还村级账户。
    有了第一次的乐成“试验” ,袁燕便频频开启这一“轻松赚钱”模式。2011年至2012年 ,袁某利用保管征地赔偿款和备用金的便当 ,多次从中使用共计545万元用于购置理工业品 ,累计赢利7.2万余元。2011年至2014年 ,袁燕私自将村集体征地赔偿款治理按期或活期存折 ,获得利息共计3.2万余元。
在一次次违反财经规则的历程中 ,袁燕尝到了甜头 ,也在违纪违法的门路上渐行渐远。
    2009年6月 ,花园村一笔集体征地赔偿款16.9万余元被她据为己有。2009年至2013年 ,袁燕经手向他人收取原村委会门面房租金共计7万元也被装进了她自己的口袋。别的 ,2011年至2013年 ,花园村村委会在协助外地政府发放征地赔偿款给村民历程中 ,经花园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何文俭(已另案查处)安排 ,袁燕将其账户中保管的本应发放给村民的征地赔偿款132万元借给他人用于营利运动。
    “这是一起村财镇管严重失控的典范案例 ,村级财务的监管不可流于形式 ,有关单位和部分必须对村级财务履行好财务监督责任 ,要把好关口 ,严明纪律 ,强化村级财务银行账户审查监管 ,确保大额专项资金管到实处。”寿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王晓峰认为 ,乡镇一级要经常对村级财务人员进行财经和执法知识培训 ,并从背面警示 ,算好违纪违法人生账、家庭账 ,制止不懂财务、不懂执法走上违纪甚至违法犯法的门路。
    今年10月19日 ,寿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挪用资金、挪用公款和职务侵占罪 ,数罪并罚 ,判处袁燕有期徒刑4年零2个月 ,对其退缴的职务侵占违法所得27万余元 ,由收缴机关返还寿县寿春镇花园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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