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警示】拿公款理“私财” 她打错了人生的“算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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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警示】拿公款理“私财” 她打错了人生的“算盘”
起源:安徽纪检监察网?功夫:2021-03-15?浏览量:15018
    “我毁在了不懂财政、不懂司法又心存幸运上,是贪欲使我迷失了人生方向,教训铭肌镂骨……”今年9月27日,益阳市寿县纪委监委首例职务犯罪案件在寿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站在被告席上的寿春镇花圃村原报账员、文书袁燕在最后陈述环节痛哭流涕。
    2008年12月,占有高中学历的袁燕进入寿春镇花圃村委会担任报账员、文书职务。刚到村委会时,袁燕工作不怕吃苦,当真积极,接人待物周到风雅,很快赢得了镇村干部及人民的好评。然而,袁燕不懂财政、工作后又不正视财经知识进建的缺点逐步露出出来。
    2009年,寿县起头大规模建设城南新区,位于城南的花圃村面对繁重的征地拆迁工作,同时涉及大量征地拆迁资金的赔偿申报和发放。这些资金牵扯账务出入,又必要到户发放,加上不少村民终年在表迟迟不领赔偿款,很快袁燕经手的账务就出现账目混乱、公私不分。
    “在接受组织调查期间,她一路头自己都说不清、理不顺自己亲手操作的账务资料及财政关系。”寿县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掌管人余茂强介绍,后来还是在办案人员的耐心梳理下,袁燕才算弄领略经手的一些账目。
作为报账员,袁燕在财政账目上一知半解甚至稀里糊涂,但自己的“幼算盘”却打的“贼精”。面对巨额征地赔偿款,袁燕打起了挪用账上资金赚点“零钱花花”的主见。
    “钱在村账务上‘趴着’,蹬宗是在自己手中闲置,不如将其‘盘活’。”动了歪心理的袁燕,第一次从自己生活的账上尝试拿出部门存款采办了短期理财富品,到期后又偷偷将本金退还村级账户。
    有了第一次的成功“试验”,袁燕便再三开启这一“轻松赢利”模式。2011年至2012年,袁某利用生活征地赔偿款和备用金的方便,屡次从中使用共计545万元用于采解决财富品,累计获利7.2万余元。2011年至2014年,袁燕私下将村集体征地赔偿款解决定期或活期存折,获得利钱共计3.2万余元。
在一次次违反财经律例的过程中,袁燕尝到了甜头,也在违纪违法的路路上渐行渐远。
    2009年6月,花圃村一笔集体征地赔偿款16.9万余元被她据为己有。2009年至2013年,袁燕经手向他人收取原村委会门面房租金共计7万元也被装进了她自己的口袋。此表,2011年至2013年,花圃村村委会在协助本地当局发放征地赔偿款给村民过程中,经花圃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何文俭(已另案查处)铺排,袁燕将其账户中生活的本应发放给村民的征地赔偿款132万元借给他人用于投机活动。
    “这是一路村财镇管严重失控的典型案例,村级财政的监管不能流于大局,有关单元和部门必须对村级财政推广好财政监督责任,要把好关口,严明纪律,强化村级财政银行账户审查监管,确保大额专项资金管到实处。”寿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王晓峰以为,乡镇一级要时时对村级财政人员进行财经和司法知识培训,并从背面警示,算好违纪违法人生账、家庭账,预防不懂财政、不懂司法走上违纪甚至违法犯罪的路路。
    今年10月19日,寿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挪用资金、挪用公款和职务侵占罪,数罪并罚,判处袁燕有期徒刑4年零2个月,对其退缴的职务侵占违法所得27万余元,由收缴机关返还寿县寿春镇花圃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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