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索发现】
2018年11月,永州市相山区委巡察组在巡察期间发现,相山经济开发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于某涉嫌违规使用公务油卡为个人车辆加油。经该开发区党工委重要掌管人核准,纪工委对于某涉嫌违纪问题线索进行了初步核实。
【情况核查】
经查,于某在相山经济开发区担任驾驶员期间,屡次借用其伴侣个人车接送孩子,后从单元领取公车加油卡,于2018年4月、5月和8月为其所借伴侣的车辆累计加油700余元。
【处置了局】
于某身为中共党员,利用职务方便,违规为其所借伴侣个人车辆累计加油700余元,其行为已组成违纪。2018年12月,开发区党工委会议钻研决定,赐与于某党内忠告处罚,责令其退赔违纪所得。
【违纪者说】
于某在自己的追悔书里写路:勿以恶幼而为之,勿以善幼而不为。公油私加的金额固然很少,但影响却很坏,若是各人都像我一样,没有端正意识,损公肥私、中鼓私囊,纪律和造度岂不是成了陈设。此刻,我深深感应这是一个极度危险的偏差和极不好的苗头,若是不是实时发现,任自己持续狂妄和发展下去,后果是极其严重的,甚至都无法设想会发展到哪一步。
【执纪者说】
习近平总书记曾谆谆告诫党员干部,“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用;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东汉时期,南阳刺史巴祇“与客暗饮,不燃官烛”,留下公私明显的美名,给后来为官者以深刻启迪。
“一心能够丧国,一心能够兴国,只在公私之间尔。”党员干部要服膺公权公款来之于民、用之于民,做到公私明显、克己奉公,不徇私情、不谋私利。
于某为偿借车私情,利用职务方便,动用公务油卡为伴侣车辆加油,“慷公家之慨,偿一己私情”,数额虽不大,但反映了其在端正意识、纪律意识上的滑坡。纪检监察机关对其立案审查并赐与纪律处罚,体现了抓早抓幼、防微杜渐,既守护了纪法的权威、公权的端庄,也唤醒了迷途中的于某,使其迷途知返,不至在违纪的路路上越走越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