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市函〔2021〕721号
各市公共资源买卖综合治理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重点工程建设治理局:
为进一步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深入“放管服”鼎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构筑业高质量发展,凭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构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领导定见》(建市规〔2019〕11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持续推动构筑业发展的十二条定见》(建视撞2021〕23号)等文件心灵,借鉴部门省、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经验做法,结合我省现实,现就发展全省房屋构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定分离”试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指标
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构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依照权责统一准则,招标人应科学造订评标定标步骤,组建评标委员会,通过资格审查强化对投标人的信誉情况和履约能力审查,萦绕高质量发展要求优先思考创新、绿色等评审成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技术、质量、安全、工期的节造能力等成分提供技术征询建议,向招标人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依照科学、民主决策准则,成立健全内部节造法式和决策约束机造,凭据报价情况和技术征询建议,择优确定中标人,实现招标投标过程的规范通明,了局的合法公正,依法依规接受监督。各地在试点奉行中,不休美满评标定标机造和操作细则,实现招标投标过程规范通明、评标定标了局合法公正,进一步提升买卖效能效益,坚定遏造围标串标、异常廉价投标等行为,构建统一盛开、竞争有序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
二、试点领域
当局投资的房屋构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施工招标全数施杏装评定分离”。
三、工作步骤
(一)启动部署阶段(2021年8月-9月)
1.造订规划。泸州、攀枝花、广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公共资源买卖综合治理部门、重点工程建设治理局,其他市公共资源买卖综合治理部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重点工程建设治理局造订辖区内“评定分离”工作执行规划,于2021年8月底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2.印发法子。泸州、攀枝花、广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公共资源买卖综合治理部门、重点工程建设治理局,其他市公共资源买卖综合治理部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重点工程建设治理局钻研造订“评定分离”操作细则,明确定标委员会组建方式及职责、评标定标步骤和法式,美满“评定分离」匦标项目监管方式。
(二)组织执行阶段(2021年10月-2022年10月)
各地依照工作执行规划,启动项目招标“评定分离”奉行工作,并做好所辖县(视注区)的奉行工作领导。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掌管全省“评定分离”奉行的领导工作,组织各地经验互换和进建调研,实时传递各地进展情况。
(三)总结美满阶段(2022年11月底前)
各市牵头行业主管部门对“评定分离”试点工作情况要实时总结,进一步美满“评定分离”法子。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各地工作功效和经验做法进行总结,提出下一步工作铺排定见。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辅导。各地要充分意识招标“评定分离”工作的重要意思,切实加强辅导、压实责任、两全铺排,公共资源买卖、住建、重点工程建设治理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钻研解决试点推动中的问题,合力推动试点工作,并实时向我厅汇报试点工作发展情况。
(二)加强宣传疏导。选取多种大局向社会介绍“评定分离”的重要意思、特点和要求,公开操作细则,确保招标投标各方主体及使仄握“评定分离”法子。同时,疏导招标人规范行使定标权,强化责肆意识、司法意识,成立内控机造和决策约束造度。
(三)加强监督治理。各地要加强“评定分离”项主张事中过后监管,严格进攻评标定标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及电子招投标流程调整的,应要求买卖平台实时调整。对试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实时向我厅构筑市场监管处(建设工程招标监督治理处)反馈,确保试点工作稳妥推动。
各地在试点工作推动过程中有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实时与我厅构筑市场监管处(建设工程招标监督治理处)联系。
联系人:张兵家;联系电话:0551-62871295。
2021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