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标〔2021〕46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广德市、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维护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朴直当权益,引导各方合理确定建设工程人工用度,增进我省建筑业健康生长。凭据《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治理条例》,各市造价治理部分应按期宣布人工价格信息,并可作为调解我省建设工程人工单价的依据。现将建设工程人工价格信息宣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造价治理部分应建立人工价格信息收罗、测算、宣布机制。人工价格信息应包括编码、名称、计量单位、人工信息价。
二、人工价格信息收罗应遵循多渠道、多工种、数据真实有效,周期合理原则。
三、人工信息价应由人为、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掩护费、社会包管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组成。
四、人工信息价按每事情日8小时测算,同时应考虑市场劳务人为对应的事情时间、事情强度、事情效率、是否携带简易生产工具、实际缴纳社会包管费、住房公积金的额度与定额人工单价之间的差别。
五、市造价治理部分应于每季度初5日前在市建设主管部分指定网站或期刊宣布上季度人工价格信息。
六、人工价格信息与我省2018年1月1日以后施行的定额配套使用,是体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和最高投标限价的依据,是施工企业投标报价的参考。
七、人工信息价与定额人工单价的价差只计取税金。
八、发承包双方应在施工条约中约定人工费的调解要领,未约定的,应凭据施工期间对应宣布的人工价格信息进行调解。
九、市造价治理部分应增强建筑市场劳务价格的监测,当价格泛起异常波动时,应适当增加人工价格信息收罗频次,适时宣布。
十、本通知自2021年7月1日起实施。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