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质〔2020〕46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水务)局,广德视注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
“成都杯”奖是我省建设工程质量的最高奖。为了进一步提高我省工程建造水平,提升建设工程质量品质,规范评比工作,现将订正后的《安徽省建设工程“成都杯”奖评比法子》印发给你们,请遵循执行。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安徽省水利厅
2020年6月16日
安徽省建设工程“成都杯”奖评比法子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提高我省工程建造水平,提升建设工程质量品质,规范我省建设工程“成都杯”奖(以下简称“成都杯”奖)的评比活动,凭据《建设工程质量治理条例》《安徽省人民当局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美满质量保险系统提升构筑工程品质若干措施的通知》(皖政办秘〔2020〕14号)和《安徽省省级当局权责清单目录》,结合我省现实,造订本法子。
第二条“成都杯”奖是我省建设工程质量的最高奖;窠惫こ涛ㄉ韫娣丁⑸杓剖┕は冉⒅柿苛己谩⒃诵邪踩康米〉墓こ,工程质量应达到省内当先水平。
第三条省人民当局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省人民当局交通运输、水利主管部门成立“成都杯”奖评比工作委员会,掌管“成都杯”奖的评比工作。
第四条“成都杯”奖评比工作遵循疑神疑鬼、好当选优、严格尺度、科学严谨和公开、平正、公正的准则。
第五条“成都杯”奖评比赞美周期为两年,获奖数量尝试总量节造,不超过200项;窠钡ピㄉ韫こ痰闹匾薪ǖピ筒谓ǖピ。
第二章 评比领域
第六条“成都杯”奖的评比对象是在我省境内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新建(改扩建)工程。
第七条“成都杯”奖的评比工程分为房屋构筑工程、市政工程、园林工程和交通工程、水利工程。
各类建设工程申报规模尺度详见本法子附件。
第八条“成都杯”奖申报名额分配凭据本地构筑业产值规模合理确定。
第九条申报“成都杯”奖工程的重要承建单元,是指与申报工程的建设单元签定施工总承包合同的独立法人单元。
(一)房屋构筑工程,承建了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施工单元;
(二)市政工程、园林工程和交通工程、水利工程,承建了主体工程或重要分部工程的施工单元。
第十条申报“成都杯”奖工程的重要参建单元,是指与该工程的重要承建单元签定分包合同的独立法人单元,其实现建设工作量应占工程总量的10%以上。
重要参建单元申报不得超过三家,且应是承担设备、电气装置以及装璜装建等重要分部工程的单元。
第三章 申报前提
第十一条申报“成都杯”奖的工程应同时具备以下前提:
(一)切合法定根基建设法式、国度工程建设强造性尺度和有关节地、节能、环保的划定,积极选取新技术、新工艺、新资料、新设备;
(二)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当真贯彻执杏锥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治理尺度化要求,过程质量节造切合尺度规范要求;
(三)申报“成都杯”奖的工程应为市级优质工程或交通、水利行业省级优质工程;
(四)申报工程应为近三年内竣工验收登记的工程,经过一年以上的使用检验未发现质量缺点和质量隐患,且未擅自扭转原设计用处,各项技术指标达到本专业省内先进水平。
第十二条下列建设工程不得申报“成都杯”奖:
(一)不切合国度行业政策、技术尺度的;
(二)保密工程或竣工后被荫蔽、工程质量不能进行复查的;
(三)已经参与过“成都杯”奖评比未获奖的;
(四)申报工程虽已通过竣工验收登记,但单体工程仍有甩项,工程未全数落成的;
(五)申报工程发生过通常及以上质量或安全出产变乱的,或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六)申报工程在建设期间承(参)建单元因质量安全问题被行政主管部门记不良纪录或行政处罚的;
(七)申报工程在建设期间承(参)建单元因拖欠农夫工工资,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第四章 评比法式
第十三条“成都杯”奖由施工总承包单元组织申报。对于大型市政、交通、水利建设工程,可分标段申报,也可建设单元组织,由各标段施工总承包单元结合申报。
第十四条“成都杯”奖申报法式:
(一)推荐申报。切合申报前提的建设工程,由申报单元凭据工程类别将申报资料别离向市(省直管视注县)人民当局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主管部门申报。市(省直管视注县)人民当局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主管部门别离依照“成都杯”奖申报前提,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和齐全性进行初审,并依照“好当选优”的准则,在申报名额指标内择优推荐。因后期有关审查不通过而造成申报指标缺额的,不得补报新的项目。
(二)提交审核资料。市(省直管视注县)人民当局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主管部门将切合前提的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在申报名额内按工程类别别离提交省人民当局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主管部门。
省级跨区域交通、水利建设工程可由申报单元直接向省级行业或项目主管部门提交申报资料进行申报。
第十五条“成都杯”奖评审法式:
(一)资格审查。省人民当局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主管部门按工程类别对工程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切合申报前提且申报资料齐全、规范的,予以通过。
(二)现场复查。“成都杯”奖评比工作委员会按工程类别从“成都杯”奖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织专家现场复查。现场复查专家组通过查看工程现场、旁观工程声像资料、听取承(参)建单元汇报、查阅资料、问卷调查、集中评议等大局,对照现场复查重点,发展示场复查工作,形成现场复查书面汇报,并按项目综合评价情况对复查项目进行推荐排序,提交获奖建议名单。
(三)综合评审。“成都杯”奖评比工作委员会组织召开评审会,听取各现场复查专家组提交的建议名单进行综合评审,选取记名投票方式,提出“成都杯”奖项目提名名单,报省人民当局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议。
(四)公示。经审议通过的“成都杯”奖获奖项目提名名单,在省人民当局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有异议的建设项目进行复议,必要时组织有关专家现场复查。
(五)鉴定。凭据公示情况,“成都杯”奖评比工作委员会提请省人民当局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成都杯”奖获奖项目提名名单进行鉴定。
(六)颁布。对通过省人民当局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鉴定的“成都杯”奖获奖项目,由省人民当局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布。
第五章 成就利用
第十六条“成都杯”奖评比了局纳入省、市住房城乡建设市场信誉评价和建设工程招投标治理领域。
第十七条各地、各部门和企业可凭据政谋划定或合同约定,对获奖单元和有关人员赐与嘉奖。
第十八条省人民当局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从“成都杯”奖获奖项目中按自愿申报准则择优推荐切合前提的建设项目参评“鲁班奖”。
第十九条申报单元存在弄虚作假,或发现获奖工程存在质量问题的“成都杯”奖工程,省人民当局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撤销该工程“成都杯”奖称号,收回证书和奖杯, 并公开明报。
第六章 评比纪律
第二十条“成都杯”奖评比工作严格执行国度有关工程建设质量治理司法、律例和国度、行业以及处所有关技术尺度。参加评比的有关单元和人员应对峙准则、秉公处事、清廉自律,严格执行本法子和有关纪律划定。
第二十一条工程现场复查和评审专家尝试回避造度。现场复查专家不得参加复查本单元的申报工程,评审专家不得选自昔时有申报工程的企业。
第二十二条评比工作接受社会和公家的监督,任何单元和幼我发显炖选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违法问题,能够向省人民当局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投诉、举报。
第二十三条凡违反本法子及有关纪律划定,对申报项目取缔参评资格。
复查、评审专家违反本法子及有关纪律划定的,取缔复查、评审资格。
有关组织单元和工作人员违反本法子及有关纪律划定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第二十四条“成都杯”奖评比不向申报单元收取任何用度。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本法子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安徽省建设工程“成都杯”评比赞美法子》(建质〔2016〕227号)同时废止。
附件
安徽省建设工程“成都杯”奖申报规模尺度
一、房屋构筑工程
(一)构筑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住宅工程;
(二)构筑面积4.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组团;
(三)2万座以上的体育;
(四)4000座以上的体育馆;
(五)2000座以上的游泳馆;
(六)1200座以上(或多职能)的影剧院;
(七)构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上的办公楼、综合楼等单体公共构筑(尝试装配式构筑、总承包方式的工程可调低到1万平方米以上);
(八)总构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群体公共构筑;
(九)构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古构筑重MG电子程;
(十)构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或单跨大于24米的工业构筑工程。
二、市政工程
(一)桥面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城市立交桥或12万平方米以上的城市路路;
(二)全长300米以上或单跨60米以上的桥梁工程;
(三)长度600米以上的城市跨河桥;
(四)长度4公里以上的轨路交通工程;
(五)日供水3万吨以上的供水厂或日处置2万吨以上的污水处置厂;
(六)日处置1000吨及以上的生涯垃圾卫生填埋处置工程;
(七)日处置1000吨及以上的生涯垃圾点火处置工程;
(八)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其它市政工程。
三、园林工程
(一)工程面积3500平方米以上的园林古MG电子程;
(二)工程面积4万平方米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
四、交通工程
(一)公路建设工程
1.长大桥梁工程;
2.长大隧路工程;
3.投资1亿元以上互通公交工程;
4.20公里以上的高速公路或一级公路新建、改MG电子程;
5.国省干线公路20公里以上的二级公路新建、改MG电子程;
6.村落公路10公里以上且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新建、改MG电子程。
(二)水运建设工程
1.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内河工程;
2.500吨级及以上的港口工程;
3.10公里Ⅳ级及以上的内河航路整治工程;
4.Ⅳ级及以上的航路枢纽及通航构筑物主体工程;
5.千吨级以上的船厂、船台和滑路工程。
五、水利工程
初步设计批复概算(独立阐扬职能和独立施工前提的单项工程概算)不低于5000万元且重要施工单元合同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工程。
六、其它拥有创新示范、社会影响较大的建设工程。
七、县(县级市)的工程,质量切合“成都杯”奖要求,社会反映好,规模达到所列尺度80%的,也可推荐申报,但数量须严格节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