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批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治理划定》等部门规章的决定

MG电子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批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治理划定》等部门规章的决定
起源: ?功夫:2015-05-26?浏览量:16646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批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治理划定〉等部门规章的决定》已经鉴定,现予颁布,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 陈政高
                               2015年5月4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批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治理划定》等部门规章的决定
  凭据《公司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对以下规章进行批改:
  一、删除《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治理划定》(建设部令第77号)第五条第二款第一项中的“1.注册本钱不低于5000万元”。删除第二项中的“1.注册本钱不低于2000万元”。删除第三项中的“1.注册本钱不低于800万元”。删除第四项中的“1.注册本钱不低于100万元”。
  删除第六条第三项。
  删除第十条第三项中的“和验资汇报”。
  二、将《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治理法子》(建设部令第126号)第七条第二项批改为:“(二)有相应的设施、设备”。
  三、删除《城市房屋白蚁防治治理划定》(建设部令第130号)第六条第三项。
  四、删除《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治理法子》(建设部令第141号)附件二“检测机构资质尺度”的第一条第一项。
  五、将《工程造价征询企业治理法子》(建设部令第149号)第九条第二项中的“注册本钱总额”批改为“认缴出资总额”。删除第七项。
  将第十条第一项中的“注册本钱总额”批改为“认缴出资总额”。删除第六项。
  删除第十三条第四项中的“并附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
  六、删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法子》(建设部令第154号)第九条第五项。
  删除第十条第五项。
  将第十一条批改为:“新设立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具备第八条和第十条第(三)、(四)项前提的,能够申请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
  将第十二条第八项批改为“(八)上一年度经审计的企业财政汇报(含报表及注明,下同)”。
  七、删除《城市生涯垃圾治理法子》(建设部令第157号)第十九条第一项。
  删除第二十七条第一项。
  八、将《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治理划定》(建设部令第158号)第七条第一项中的“1.拥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本钱不少于600万元”批改为:“1.拥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拥有切合国度有关划定的资产”。
  将第七条第二项甲级资质尺度中的“(1)拥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本钱不少于300万元”、乙级资质尺度中的“(1)拥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本钱不少于100万元”以及丙级资质尺度中的“(1)拥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本钱不少于50万元”的批改为:“(1)拥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拥有切合国度有关划定的资产”。
  九、将《建设工程勘测设计资质治理划定》(建设部令第160号)第三条中的“注册本钱”批改为“资产”。
  十、删除《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治理法子》(建设部令第164号)第五条第一项中的“1.注册资自己民币500万元以上”。删除第二项中的“1.注册资自己民币300万元以上”。删除第三项中的“1.注册资自己民币50万元以上”。
  删除第六条第三项。
  十一、删除《城乡规划假造单元资质治理划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2号)第七条第二项。
  删除第八条第二项。
  删除第九条第二项。
  删除第二十一条中的“注册本钱”。
  十二、删除《房屋构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治理法子》(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第七条第五项。
  删除第八条第五项。
  十三、删除《房地产估价机构治理法子》(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4号)第十条第一项中的“3.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自己民币200万元以上,合资企业的出资额人民币120万元以上”。删除第二项中的“3.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自己民币100万元以上,合资企业的出资额人民币60万元以上”。删除第三项中的“2.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自己民币50万元以上,合资企业的出资额人民币30万元以上”。
  删除第十一条第四项。
  删除第十七条中的“注册本钱或者出资额”。
  本决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以上部门规章凭据本决定作相应的批改,重新颁布。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