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出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进一步落实构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保障工程质量安全,我部造订了《构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划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循执行。执行中的问题和建议,请反馈我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构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划定(试行)
一、构筑施工项目经理(以下简称项目经理)必须按划定获得相应执业资格和安全出产查核合格证书;合同约定的项目经理必须在岗履职,不得违反划定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二、项目经理必须对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安全负全责,掌管成立质量安全治理系统,掌管建设专职质量、安全等施工现场治理人员,掌管落内容量安全责任造、质量安全治理规章造度和操作规程。
三、项目经理必须依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技术尺度组织施工,不得偷工减料;掌管组织假造施工组织设计,掌管组织造订质量安全技术措施,掌管组织假造、论证和执行危险性较大分部门项工程专项施工规划;掌管组织质量安全技术交底。
四、项目经理必须组织对进入现场的构筑资料、构配件、设备、预拌混凝土等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不得使用;必须组织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资料进行取样检测,送检试样不得弄虚作假,不得篡改或者伪造检测汇报,不得明示或暗示检测机构出具虚伪检测汇报。
五、项目经理必须组织做好荫蔽工程的验收工作,参与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分部工程的验收,参与单元工程和工程竣工验收;必须在验收文件上具名,不得签署虚伪文件。
六、项目经理必须在起重机械装置、拆卸,模板支架搭设等危险性较大分部门项工程施工期间现场带班;必须组织起重机械、模板支架等使用前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使用;必须组织起重机械使用过程日常查抄,不得使用安全;ぷ爸檬У钠鹬鼗。
七、项目经理必须将安全出产用度足额用于安全防护和安全措施,不得挪作他用;作业人员未建设安全防护用具,不得上岗;严禁使用国度明令裁减、不容使用的危及施工质量安全的工艺、设备、资料。
八、项目经理必须定期组织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实时解除质量安全隐患;必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工程建设有关单元提出的质量安全隐患整改要求,在隐患整改汇报上具名。
九、项目经理必须组织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岗前质量安全教育,组织审核构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未经质量安全教育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
十、项目经理必须按划定汇报质量安全变乱,立即启动应急预案,;け渎蚁殖,发展应急接济。
构筑施工企业该当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经理履职情况进行查抄,发现项目经理履职不到位的,实时予以纠正;必要时,依照划定法式更换切合前提的项目经理。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该当加强对项目经理履职情况的动态监管,在查抄中发现项目经理违反上述划定的,遵循有关司法律规和规章执行行政处罚(构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划定见附件1),同时对相应违法违规行为尝试记分治理(构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治理划定见附件2),行政处罚及记分情况该当在构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颁布平台上颁布。
附件:1.构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划定
2.构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治理划定
附件1
构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划定
一、违反第一项划定的行政处罚
。ㄒ唬┪窗椿ɑ竦媒ㄔ焓χ匆底矢褡⒉嶂な榈H未笾行凸こ滔钅烤淼,对项目经理依照《注册建造师治理划定》第35条划定执行行政处罚。
。ǘ)未获得安全出产查核合格证书担任项目经理的,对施工单元依照《建设工程安全出产治理条例》第62条划定执行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依照《建设工程安全出产治理条例》第58条或第66条划定执行行政处罚。
。ㄈ┪シ椿ㄍ痹诹礁黾傲礁鲆陨瞎こ滔钅康H蜗钅烤淼,对项目经理依照《注册建造师治理划定》第37条划定执行行政处罚。
二、违反第二项划定的行政处罚
。ㄒ唬┪绰涫迪钅堪踩霾鹑卧,或者未落内容量安全治理规章造度和操作规程的,对项目经理依照《建设工程安全出产治理条例》第58条或第66条划定执行行政处罚。
。ǘ)未按划定建设专职安全出产治理人员的,对施工单元依照《建设工程安全出产治理条例》第62条划定执行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依照《建设工程安全出产治理条例》第58条或第66条划定执行行政处罚。
三、违反第三项划定的行政处罚
。ㄒ唬┪匆勒展こ躺杓仆贾胶图际醭叨茸橹┕さ,对施工单元依照《建设工程质量治理条例》第64条划定执行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依照《建设工程质量治理条例》第73条划定执行行政处罚。
。ǘ)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未假造安全技术措施的,对施工单元依照《建设工程安全出产治理条例》第65条划定执行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依照《建设工程安全出产治理条例》第58条或第66条划定执行行政处罚。
。ㄈ┪醇僭煳O招越洗蠓植棵畔罟こ套ㄏ钍┕す婊,对施工单元依照《建设工程安全出产治理条例》第65条划定执行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依照《建设工程安全出产治理条例》第58条或第66条划定执行行政处罚。
。ㄋ模┪唇邪踩际踅坏椎,对施工单元依照《建设工程安全出产治理条例》第64条划定执行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依照《建设工程安全出产治理条例》第58条或第66条划定执行行政处罚。
四、违反第四项划定的行政处罚
。ㄒ唬┪炊越胂殖〉墓怪资料、构筑构配件、设备、预拌混凝土等进行检验的,对施工单元依照《建设工程质量治理条例》第65条划定执行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依照《建设工程质量治理条例》第73条划定执行行政处罚。
。ǘ)使用不合格的构筑资料、构筑构配件、设备的,对施工单元依照《建设工程质量治理条例》第64条划定执行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依照《建设工程质量治理条例》第73条划定执行行政处罚。
。ㄈ┪炊陨婕敖峁拱踩氖钥椤⑹约以及有关资料取样检测的,对施工单元依照《建设工程质量治理条例》第65条划定执行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依照《建设工程质量治理条例》第73条划定执行行政处罚。
五、违反第五项划定的行政处罚
。ㄒ唬┪床斡敕植抗こ獭⒌ピこ毯凸こ炭⒐ぱ槭盏,对施工单元依照《建设工程质量治理条例》第64条划定执行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依照《建设工程质量治理条例》第73条划定执行行政处罚。
。ǘ)签署虚伪文件的,对项目经理依照《注册建造师治理划定》第37条划定执行行政处罚。
六、违反第六项划定的行政处罚
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起重机械的,对施工单元依照《建设工程安全出产治理条例》第65条划定执行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依照《建设工程安全出产治理条例》第58条或第66条划定执行行政处罚。
七、违反第七项划定的行政处罚
。ㄒ唬┡灿冒踩霾枚鹊,对施工单元依照《建设工程安全出产治理条例》第63条划定执行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依照《建设工程安全出产治理条例》第58条或第66条划定执行行政处罚。
。ǘ)未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的,对施工单元依照《建设工程安全出产治理条例》第62条划定执行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依照《建设工程安全出产治理条例》第58条或第66条划定执行行政处罚。
。ㄈ┦褂霉让髁畈眉酢⒉蝗菔褂玫奈<笆┕ぐ踩墓ひ铡⑸璞浮⒆柿系,对施工单元依照《建设工程安全出产治理条例》第62条划定执行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依照《建设工程安全出产治理条例》第58条或第66条划定执行行政处罚。
八、违反第八项划定的行政处罚
对构筑安全变乱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解除的,对施工单元依照《构筑法》第71条划定执行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依照《建设工程安全出产治理条例》第58条或第66条划定执行行政处罚。
九、违反第九项划定的行政处罚
作业人员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经查核不合格即从事有关工作的,对施工单元依照《建设工程安全出产治理条例》第62条划定执行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依照《建设工程安全出产治理条例》第58条或第66条划定执行行政处罚。
十、违反第十项划定的行政处罚
未按划定汇报出产安全变乱的,对项目经理依照《建设工程安全出产治理条例》第58条或第66条划定执行行政处罚。
附件2
构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治理划定
一、构筑施工项目经理(以下简称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自项目经理所掌管的工程项目获得《构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之日起推算。
二、凭据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类别以及严重水平,一次记分的分值分为12分、6分、3分、1分四种。
三、项目经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次记12分:
。ㄒ唬┏匆盗煊蚧蛭椿竦冒踩霾楹撕细裰な榈H蜗钅烤淼;
。ǘ)执业资格证书或安全出产查核合格证书过期仍担任项目经理的;
。ㄈ┮蛭赐乒惆踩霾卫碇霸鸹蛭粗葱兴痉晒妗⒐こ探ㄉ枨吭煨猿叨仍斐芍柿堪踩渎业;
。ㄋ模┗驯ā⒙鞅ㄖ柿堪踩渎业;
。ㄎ澹┓⑸柿堪踩渎液笥幸夥鬯楸渎蚁殖』蛭捶⒄褂苯蛹玫。
四、项目经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次记6分:
。ㄒ唬┪シ椿ㄍ痹诹礁龌蛄礁鲆陨瞎こ滔钅可系H蜗钅烤淼;
。ǘ)未依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尺度组织施工的;
。ㄈ┪窗椿ㄗ橹僭臁⒙壑ず椭葱形O招越洗蠓植棵畔罟こ套ㄏ钍┕す婊;
。ㄋ模┪窗椿ㄗ橹陨婕敖峁拱踩氖钥椤⑹约以及有关资料进行见证取样的;
。ㄎ澹┧图焓匝樽骷俚;
。┐鄹幕蛘呶痹旒觳饣惚ǖ;
。ㄆ撸┟魇净虬凳炯觳饣钩鼍咝槲奔觳饣惚ǖ;
。ò耍┪床斡敕植抗こ萄槭,或未参与单元工程和工程竣工验收的;
。ň牛┣┦鹦槲蔽募的;
。ㄊ┪O招越洗蠓植棵畔罟こ淌┕て诩湮丛谙殖〈嗟;
。ㄊ唬┪醋橹鹬鼗怠⒛0逯Ъ艿仁褂们把槭盏;
。ㄊ)使用安全;ぷ爸檬У钠鹬鼗档;
。ㄊ┦褂霉让髁畈眉酢⒉蝗菔褂玫奈<笆┕ぶ柿堪踩墓ひ铡⑸璞浮⒆柿系;
。ㄊ模┪醋橹涫底》砍窍缃ㄉ柚鞴懿棵藕凸こ探ㄉ栌泄氐ピ岢龅闹柿堪踩患整改要求的。
五、项目经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次记3分:
。ㄒ唬┖贤级ǖ南钅烤砦丛诟诼闹暗;
。ǘ)未按划定组织对进入现场的构筑资料、构配件、设备、预拌混凝土等进行检验的;
。ㄈ┪窗椿ㄗ橹龊靡癖喂こ萄槭盏;
。ㄋ模┡灿冒踩霾枚鹊;
。ㄎ澹┫殖∽饕等嗽蔽唇ㄉ璋踩阑び镁呱细谧饕档;
。┪醋橹柿堪踩患排查,或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
。ㄆ撸┨刂肿饕等嗽蔽拗ど细谧饕档;
。ò耍┳饕等嗽蔽淳柿堪踩逃细谧饕档。
六、项目经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次记1分:
。ㄒ唬┪窗椿ńㄉ枳ㄖ爸柿俊踩卫砣嗽钡;
。ǘ)未落内容量安全责任造的;
。ㄈ┪绰涫灯笠抵柿堪踩卫砉嬲略於群筒僮鞴娉痰;
。ㄋ模┪窗椿ㄗ橹僭焓┕ぷ橹杓苹蛟於┲柿堪踩际醮胧┑;
。ㄎ澹┪醋橹葱兄柿堪踩际踅坏椎;
。┪窗椿ㄔ谘槭瘴募或隐患整改汇报上具名,或由他人代签的。
七、工程地点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查抄中发现项目经理有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该当责令其更正,并按本划定进行记分;在一次查抄中发现项目经理有两个及以上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该当别离记分,累加分值。
八、项目经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超过6分的,工程地点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该当对其掌管的工程项目执行重点监管,增长监督法律抽查频次。
九、项目经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该当依法责令该项目经理终场执业1年;情节严重的,撤除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造成重大质量安全变乱的,平生不予注册。项目经理在终场执业期间,该当接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质量安全教育培训,其所属施工单元该当按划定法式更换切合前提的项目经理。
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当局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能够凭据本法子,结合本地域现实造订执行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