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宣布单位】财务部 【宣布文号】----------- 【宣布日期】2006-02-15 【生效日期】2007-01-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执规律则 【文件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股份支付简直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凭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效劳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担负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欠债的交易。 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效劳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作为对价进行结算的交易。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效劳担负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盘算确定的交付现金或其他资产义务的交易。 本准则所指的权益工具是企业自身权益工具。 第三条 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一)企业合并中刊行权益工具取得其他企业净资产的交易,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 (二)以权益工具作为对价取得其他金融工具等交易,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第二章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第四条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效劳的,应当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 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应当凭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 第五条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效劳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应当在授予日凭据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本钱或用度,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授予日,是指股份支付协议获得批准的日期。 第六条 完成期待期内的效劳或抵达划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效劳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期待期内的每个资产欠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预计为基础,凭据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效劳计入相关本钱或用度和资本公积。 在资产欠债表日,后续信息标明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以前预计差别的,应当进行调解,并在可行权日调解至实际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 期待期,是指可行权条件获得满足的期间。 关于可行权条件为划定效劳期间的股份支付,期待期为授予日至可行权日的期间;关于可行权条件为划定业绩的股份支付,应当在授予日凭据最可能的业绩结果预计期待期的长度。 可行权日,是指可行权条件获得满足、职工和其他方具有从企业取得权益工具或现金的权利的日期。 第七条 企业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本钱或用度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解。 第八条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其他方效劳的,应当划分下列情况处理: (一)其他方效劳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应当凭据其他方效劳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本钱或用度,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二)其他方效劳的公允价值不可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应当凭据权益工具在效劳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本钱或用度,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第九条 在行权日,企业凭据实际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盘算确定应转入实收资本或股本的金额,将其转入实收资本或股本。 行权日,是指职工和其他方行使权利、获取现金或权益工具的日期。 第三章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第十条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应当凭据企业担负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盘算确定的欠债的公允价值计量。 第十一条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应当在授予日以企业担负欠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本钱或用度,相应增加欠债。 第十二条 完成期待期内的效劳或抵达划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期待期内的每个资产欠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预计为基础,凭据企业担负欠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效劳计入本钱或用度和相应的欠债。 在资产欠债表日,后续信息标明企业当期担欠债务的公允价值与以前预计差别的,应当进行调解,并在可行权日调解至实际可行权水平。 第十三条 企业应当在相关欠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欠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欠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换计入当期损益。 第四章 披露 第十四条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股份支付有关的下列信息: (一)当期授予、行权和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二)期末刊行在外的股份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规模和条约剩余期限。 (三)当期行权的股份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以其行权日价格盘算的加权平均价格。 (四)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简直定要领。 企业对性质相似的股份支付信息可以合并披露。 第十五条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股份支付交易对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的影响,至少包括下列信息: (一)当期因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而确认的用度总额。 (二)当期因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而确认的用度总额。 (三)当期以股份支付换取的职工效劳总额及其他方效劳总额。 |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
来源:?时间:2007-08-21?浏览量:6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