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2012年,煤炭市场萎缩、需求减少,煤价一路下跌,秦皇岛港5500大卡动力煤从每吨770元降至560元左右,2015年最低时只有370元,差价高达400元。2016年煤价回升,相比低谷又涨了300多元。类似大起大落的情形,在2017年之前经常泛起,直到建立中恒久条约制度,形势逐渐趋于平稳。哪怕去年10月,现货一度涨到600多元,中恒久条约价格也没凌驾540元/吨。”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新闻谈话人张宏日前的一段话,用实实在在的数字,说明了煤炭中恒久条约发挥的有效作用。
作为煤炭供应的压舱石、稳定器,中恒久条约制度对产运需三方均有利好。但据国家发改委近日宣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煤炭中恒久条约签订事情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个体企业仍保存“对诚信履约允许的认识和重视水平缺乏,允许签订进度较为滞后”等行为。记者还了解到,在近期召开的多场煤炭供需形势集会上,中恒久条约履约亦是多方关注的议题。诚信履约,如何真正落实到位?
保存“小条约签大”
“约束力不强”等状况
目前,2021年中恒久条约基本完成签订,包管履约成为眼下重点事情。据多位业内人士证实,在履约状况向好的同时,部分乱象依然难止。“诚信履约的前提是把条约签实,诸如‘小条约签大’等情况却恒久保存。”一位业内资深人士告诉记者,好比某企业上一年度中恒久条约量100万吨,对应匹配100万吨运力。企业今年想拿150万吨运力,新条约可能会故意按200万吨来签。“实际上,中恒久条约运量可能基础达不到150万吨,多余运力就用于现货卖买,这是典范的违规操作。”
该人士还称,部分所谓的“供方”实为贸易商、代发户,手上并无煤炭资源,更多是借此方法多占运力。需方并未真正享受到中恒久条约价格,还得凭据市场价买煤,自然无法包管履约。“这部分体量看似不大,一笔条约可能也就10万、20万吨,但以市场煤的交易占用长协煤的运力,在一定水平上泯灭国家资源,尤其是运力紧张时段,更应集中起来给真正有需要的企业。”
除了受签约影响,履约环节自身也有瑕疵。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早前宣布的《2020年前10个月全国煤炭经济运行情况》就指出,中恒久条约“约束力不强”等问题。具体而言,“在煤炭价格下行阶段,下游用户执行煤炭中恒久条约的积极性、主动性明显下降,部分企业无视条约监管要求,拒不执行中恒久条约,使长协条约兑现困难。”
“部分企业生产装置为供热机组,耗煤量受季节影响大。非供暖季采购量较小,无法履约完成条约量;到了供暖季,又泛起条约量采购等现象,造玉成年条约履约不均衡。”西北某地发改系统人士举例称。
受价格波动等影响大
且缺乏有力惩戒步伐
凭据国家发改委要求,中恒久条约不但要“早签、多签、签实”,还要凭据“基准价+浮动价”机制,切实做到“有量有价”。签约不规范、履约不诚信的乱象,因何而起?
“中恒久条约兑现涉及产运需三方,缺一不可。但在执行中,部分需方缺乏自律,市场供应宽松时‘挑肥拣瘦’,供应一紧张又‘饥不择食’,甚至有企业利用国家应急保供机制,挤压其他正常履约兑现企业的运力等资源,影响条约执行。”上述人士认为,意识不强的背后,价格是焦点影响因素。“从条约谈判、签订再到信息上报需要一定历程,当初谈判的市场状况与条约执行时可能保存差别,市场变了,企业心态难免随着波动。特别是与市场价泛起较大落差时,即条子约签实了,利益‘受损’一方也有可能抗拒执行。”
针对履约不力的企业,目前也缺乏行之有效的惩戒步伐。“自打入职以来,有个恒久困扰我的问题就是,为什么有了条约,相关条款也很清晰,对履约不力的一方却难有强有力的处分?”某大型煤企销售公司相关人士直言,主管部分虽重复强调要强化条约履约监管,一直以来却没有能够真正戳到违约者“痛处”的惩戒步伐,“仅靠约谈等手段,我认为力度远远不敷。”
上述人士进一步称,监管必须以真实、详细的数据作为基础,且需要恒久跟踪、掌握履约动态。“然而,这些数据恒久由企业自行梳理上报,由于条约量大、企业数量多,履约历程很难完全果真透明。面对海量信息,主管部分也难以一笔一笔核实,客观上给监管增加难度。”
首次引入中恒久条约
诚信履约允许机制
记者了解到,为规范履约,国家发改委于今年首次引入煤炭中恒久条约诚信履约允许机制,供需双方在全国煤炭交易中心线上签订履约允许,主动接受信用监管,并由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归集条约履约信息。一旦未抵达履约要求或违约内容,自愿接受国家发改委通报、公示等信用惩戒步伐,担负相应执法责任。《通知》再次强调重视诚信履约的签订,“限期内完成允许签订的,将在产运需衔接、应急保供事情中给与优先包管”。
据知情人士透露,国家能源集团、中煤集团等多家大型煤企均已完成签订,但同时,也有部分企业对此重视缺乏。“诚信履约允许是条约履行信用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煤炭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的有益探索和实践。条约前期怎么签订、后期怎么执行,统一拿到平台上坐实,买卖双方、行业主管、运输部分等均一目了然。产运需全程果真透明,不但有利于规范签约、规范运行,还可以提供详实有效的数据,让监管有据可循。”
国家铁路集团货运部主任庄河在早前体现,铁路部分将加大对中恒久条约的支持力度。关于企业主观原因,导致2020年中恒久条约铁路运量兑现率低于50%的不诚信情况,凭据违约水平减少2021年条约运量;关于2020年中恒久条约兑现率高、淡旺季均衡发力的供需客户,优先配置并增加铁路运量。
中电联燃料分会副秘书长叶春认为,可适当引入市场化激励机制,建立履约率与资源开发、运力包管等激励步伐挂钩的机制,对履约率高的企业给予正向激励,形成奖优惩劣的市场情况。“结合履约评价结果,增强电煤中恒久条约清单动态治理,实时剔除占运力条约、未实际签订经济条约的不完整条约,将运力等转移给履约率高、信誉好的条约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