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个单位,只要还没全然放弃自己的生长,总会在治理上做些革新。这些革新,或大或小,或新潮或古板,或大张旗鼓或悄无声息……不过,其结果是卓有效果照旧收效甚微,抑或白白劳民伤财,并不主要取决于这些,而取决于革新的初志及与之相应的主要做法。说得直白些,即革新是否为一种形式主义。
治理革新中有许多形式主义。有些原本就是为了革新而革新,为了立异而立异,并非想解决什么实际问题。有些革新,举措与实际脱节,不适用,或过于繁杂,实施起来太泯灭时间和精力。也有些革新,提了目标要求,没有配套考核和奖罚步伐,脚不沾地,用不了多久,便偃旗息鼓了。
无论起初便注定是形式主义,照旧逐渐演酿成形式主义、被迫沦为形式主义,结果都是形式主义,徒劳不说,还会引起职工反感,爆发负面影响。因而,这样的治理革新,是我们在事情中应尽力制止的。如何制止呢?笔者有一些个人看法。
首先,治理革新应有明确的目的,即明确解决什么问题。若只是因为很久没有革新了,或事情业绩上需要一点立异,便漫无目的地去做,那就是典范的形式主义,自然只有虚功不见实效。
因而,无论巨细,一项革新总要先有明确的目标。虽然,仅明确要解决什么问题也不敷,还要正确评估造成这个问题的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各有几多,内部发力能多洪流平上将其解决,治理革新的阻力有多大。最主要的是治理者内心应明确,是否真心想解决这个问题,有没有决心坚持究竟,能否担负有可能泛起的危害。如果不是出于真心,没有决心,不敢担危害,或者问题主要取决于外部因素,与其主导一场摆摆样子、不求收效、最终不了了之的革新,不如把这个精力放在其他地方。
其次,治理的要义在于简单有效。许多治理者在革新或立异时,都会追求“新”,新看法、新理论、新提法、新举措,或执着于“全”,有一套完整的理论及与之相应的做法,总结或汇报起来成体系、“高峻上”。这些都是很是值得警惕的,循着这样的思路进行革新,很可能会背离初志,演酿成一种形式主义。
实际上,在治理事情中,解决问题最需要的是适用的步伐。这个适用的步伐,最好简单直接、一针见血。首创的新步伐虽然好,别人验证过多次的老步伐也未尝不可。套路清晰、姿势优雅虽然很完美,若几下“狗刨”就能上岸脱险,也没须要非学蝶泳蛙泳自由泳。并且任何革新都要考虑到本钱,有些治理步伐周密完备,甚至滴水不漏,但如果实施起来过于繁杂,本钱过高,得不偿失,绝非拭魅招高着。解决治理上的问题,息争决其他问题一样,必须权衡利弊得失,所谓最适用的步伐,就是综合考量,最具有可操作性和经济性的。
再其次,好的治理制度也包括相应的考核机制。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来说,治理就是做出相应的制度安排,以刺激个人在追其自身利益的同时,将集体利益最大化。新的考核机制是利益调解、资源重配的指挥棒,一定要攻击旧有利益花样,这也是革新要担负的主要危害所在。有些革新,为了逃避危害,恰恰缺失考核项,或者不敢一以贯之严格考核。
一项治理革新能否让职工自觉执行,能否连续发挥作用,并不取决于是否大张旗鼓地宣传、发动,更洪流平上取决于考核能否跟上。如果考核缺位、松弛,那用不了多久,革新便会败坏,沦为一种摆摆样子的形式了。